當時的情況, 我想我到死都不會忘記, 因為他緊扣著我, 我鬆開了拿著書包的手, 書包跌了於前樓梯的地上, 我試過叫救命, 但他不知那裏找來了布絮, 將我的咀巴給塞住, 又繞住我雙手 (他是將我雙手放於前面用布絮隨便的繞住) 就將我推倒在後樓梯的地上, 他走去前樓梯想取回我的書包時, 我知道我再不走的話, 就肯定再沒有機會, 我前仆後繼的由後樓梯沖下去, 逐層的嘗試拉開防火門, 但都不得要領, 那人於後面一直追來, 走到二樓時, 心想如果二樓再走不出去的話, 我必死無疑了, 二樓的防火門沒有鎖, 出面是一間小形製衣工場, 我大力拍著他們的鐵閘, 不斷叫著救命, 那個男人追到時, 剛好聽到製衣工場的人大叫發生什麼事, 那男人將我的頭大力向後扯, 再猛力撞向製衣工場的鐵閘就走了, 這時製衣工場有一個女人終於走到出來, 問我為什麼大呼小叫, 我跟她說那男人想強姦我呀, 請她讓我入去, 那女人嚷著要報警, 否則不會給我入去, 我本能反應就當然不想她報警, 但女人說不報警的話, 怕我入去會打劫!!! 我求她不要走開, 叫她找其他人來陪我才走開去打電話, 我實在很怕那男人會回來, 只好讓她報警, 她還要直到電話掛線才走回來打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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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打開門之後看到我手上的布絮, 又見到我額頭上瘀青一片, 校服裙都撕破了, 才真的相信我的說話, 不消一會消防救護就到來, 救護員跟我說下面已有記者, 叫我要蒙著面才出去, 否則女仔人家因為這些新聞上報紙就不大好! 說著就用毛毯將我的頭蓋住, 再送上救護車, 送到明愛醫院去!
到醫院後的情況我就記得不大清楚了, 我記得父親及姑媽都有來看我, 又有社工及警察來跟進, 之後我都有到警局去認人, 但我根本沒有看過那張臉, 我只記得他的一雙 mofork 波鞋 (那時候由呂良偉拍廣告的), 我又試過跟著便衣到波鞋街去認波鞋! 最後當然不可能因為一雙波鞋而捉到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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